公正性声明
为保正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、独立性、科学性和准确性,特作声明如下:
(一) 本公司严格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2023版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63号)、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57号)、《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》(黔建建通〔2024〕79号)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文件、标准规范建立管理体系,并把《质量手册》作为本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;
(二) 本公司检测人员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及委托合同的规定,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检测方面的服务;
(三) 本公司的管理层承诺不对检测工作进行不恰当干预,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;
(四) 本公司建立了《保证检验检测公正性与诚信程序》,以保证工作人员不受来自于商业、财经或其它方面的压力而影响检测质量;保证工作人员在公正性、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;
(五) 本公司建立了《保密管理程序》,对与客户有关的机密、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的保护与保密措施,维护客户合法权益。本公司积极参与其它公司的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,并与这些外部公司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,以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;
(六) 本公司从事检测活动相关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业;
(七)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,不准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礼品、请吃或馈赠,并不得进行一切有碍检测公正性的交往活动;
(八) 本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,未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业务活动;
(九) 本公司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。